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KZC-2023CS0078
2.项目名称:区人力资源市场户外P4全彩屏
3.项目预算: ******8.3元 最高限价:******7.31元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20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即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四、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时间:
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11-01 09:00
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11-14 09:30
开标方式: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标
供应商自行选择捷润政府采购投标工具或云蜻蜓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制作标书。投标工具下载路径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系统登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系统(新)>平台帮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通过投标工具中的“零提供”功能获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上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附件,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
联系方式:025-******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五楼受理大厅
编标经办人:武女士
联系方式:******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尧主任
电话:025-******850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8.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日前,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下载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后上传至投标工具。
办理程序如下: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首次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设置账号和密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
9.为不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首次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登记基本信息。
10.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示范文本>《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申请表》)。
附:采购文件(免费下载http://njggzy.nanjing.gov.cn/TPFrame_NJZC/downAttach4WebAction.action?cmd=download&AttachGuid=cb5ca82b-b470-4b26-b98c-0ce1869dfa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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