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第二届丽水艺术节闭幕系列活动舞台舞美搭建、灯光音响LED大屏、隔离设施、桌椅租赁及技术执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负责第二届丽水艺术节闭幕系列活动(流行歌手大赛、群众声乐大赛、文艺赋美志愿者团队展演、流行电声乐队竟演街舞大赛)舞台搭建、舞美设计制作。
2.负责系列活动现场灯光音响设备租赁以及现场技术保障。
3.负责系列活动现场LED电子大屏租赁、安装及运输。
4.负责系列活动现场安全隔离设备、观众凳子、评委席等租赁、搬运和管理。
5.活动时间:11月1日-11月13日
(如遇天气情况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间将往后顺延,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服务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资质和业绩,具有能够承担政府采购服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承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项目团队具有旅游文化相关项目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投标报价须知
本项目设置拦标价为:29.3万元(人民币贰拾玖万三仟元)(含税),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周一)16:00前(北京时间)。拒绝接收规定时间以外递交的报价书。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处501办公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其它要求
采购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递交采购单时,以下资料还需附在报价书后一并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4.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5.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以上资料需密封装袋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6号501办公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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