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务段 关于泰山站液晶拼接屏购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济南车务段段泰山站液晶拼接屏购置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经营相应资质证明(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中标单位施工中,招标书未涉及到的设备,以满足现场使用为最低需求,进行设备的改装和增添,不再增添费用。 6.保证售后服务,响应用户反馈问题后, 及时跟踪处理,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故障后及时修复。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报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明湖北路1号济南车务段1105 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济南车务段。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务段
详细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明湖北路1号济南车务段1105 室
邮政编码: ******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0531-******108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济局-济南车务段
日期: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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