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运史馆展陈项目总承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街9号涟城汇1020室(南京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FJ-******711
1.2项目名称:南京工运史馆展陈项目总承包服务
1.3预算金额:人民币90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9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
1.5采购需求:南京工运史馆展陈项目总承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备: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4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从2022年7月12日起至 2022年7月18日为止,每天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街9号涟城汇1020室(南京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3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街9号涟城汇1020室(南京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
3.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1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街9号涟城汇1016室(南京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5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6.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7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6.8 投标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10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工人文化宫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257号
联系方式:熊戴玺025-******239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街9号涟城汇1020室
联系方式:************9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聚斌
电 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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