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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一层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辑:依然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2-3-21 9:41:44
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一层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ITC-G******025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一层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8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6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一层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一层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展览行业
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
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展览展示中心布展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合同以及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
(2)合同额以合同签约金额或(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
额均不作为合同额认定的依据。
(3)类似业绩认定的资料均须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本工程招标工作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
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
其进行查询,市场不良行为自治区内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自治区外以
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
交易部门)为准。
3.5.2本工程招标工作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本项目不许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2年03月2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招标在线频道)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一层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中科曙光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落实(资金来
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一层
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东站路1555号
2.1.2建设规模:约1100平米(建筑面积)
2.2最高限价:680万元
2.3工期要求:65日历天,其中设计期为 7 日历天,施工期为 58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
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
2.5.1工程范围说明
本工程承包范围描述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绝对准确的。投标单位被认为已
详细研究过图纸及其它有关文件并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包含展厅整体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含管线BIM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系
统试运行、检测、验收、操作培训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属于EPC交钥匙工程;专
用条款约定的内容等,并负责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展厅布展机电、消防专业改造工程的管理、协调、配合,投标人需要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承担管理和责任。
2.5.2设计范围:
整体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多媒体专项设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任务书要
求进行方案深化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空间规划设计、分区设计、根据策划细化各板
块的功能、参观流线分析、室内装饰装修、多媒体软件及内容设计、平面设计、定制展柜设
计等)。
2.5.3施工范围
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原展厅墙、顶、地、设备的拆除,原一层会议室墙、顶、地、设备
的拆除,拆除至满足展厅建设需求;
装饰工程:含室内墙、顶、地装饰装修等;
强电工程:含展厅区域末端配电、照明、插座、接地等施工;以展厅强电井总配电箱为界限,
配电箱出现开关以下为本次招标范围,不含总配电箱; 展厅空调系统配电为机电、消防承
包商负责;
弱电工程:含展厅区域弱电智能信息化施工图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具体有信息
导引及发布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及蓝牙定位巡更巡检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含从园区B4楼运行商机柜到展厅弱电机柜网络接
入的管线施工。
设备采购与安装:多媒体综合布线、多媒体硬件设备采购与安装、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
发及创意制作、多媒体系统集成、安防系统集成
成品定制:含装置艺术创作、定制品、创意及制作;
展示陈列:室内标示导视系统、展示图文、灯箱制作等安装;
其他: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5.4临时设施工程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
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
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
展览行业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
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展览展示中心布展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合同以及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
(2)合同额以合同签约金额或(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
额均不作为合同额认定的依据。
(3)类似业绩认定的资料均须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本工程招标工作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
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
其进行查询,市场不良行为自治区内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自治区外以
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
交易部门)为准。
3.5.2本工程招标工作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项目负责人证书;
(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7)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开标现
场需要提供原件核验(不提供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
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
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随投标
文件一同递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17:00止;
5.2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招标在线频道),完成
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项目需求”,已注册的投标人
无需重新注册。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5.3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在开标现场
向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
5.4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
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月 8 日13时30分。
6.2投标截止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第一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的1%
8.2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本次招标对设计成果不予补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3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5
电子邮件:zhangqw@sugon.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联 系 人: 窦志超、王琪
电 话: 010-******523
电子邮件: qwang@o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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