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2-ZBDL-1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教育活动中心及企业展厅项目装修改造工
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6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
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建设单位为辽宁省交通
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楼内部北侧的商
业网点,共有二层,一二层间设置夹层,使用功能为党群办公及企业内部展示。装修改造总
面积为960.63m’,其中一层装修改造面积366.93m’;夹层装修改造面积222.72m’,二层装
修改造面积370.98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教育活动中心及企业展厅项目装修改造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教育活动中心及企业展厅项目装修改造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9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现场
报名及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
七、其他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开展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党
群教育活动中心及企业展厅项目装修改造工程,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100%自筹,采购人
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建设单位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楼内部北侧的商业网点,共
有二层,一二层间设置夹层,使用功能为党群办公及企业内部展示。装修改造总面积为******
m’,其中一层装修改造面积366.93m;夹层装修改造面积222.72m’,二层装修改造面积
370.98m’。
1.2采购范围:
装修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改造工程的施工,包括一、二层拆除工程,一层建
筑夹层改造工程,一、二层土建工程,一、二层电气照明工程,二层空调工程,一、二层排
风工程,一、二层给排水工程,一、二层消火栓工程,一、二层喷淋工程,一、二层采暖工
程。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段;
1.4项目完成期限:
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5评审方式:最低价法。
1.6采购控制价:106万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询比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响应。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贵公司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请于2022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00)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号附属楼5楼)报名及领取询比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以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一套)。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6日09:30时,地点为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24-******5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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