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决策部署,提振市场信心,中央财政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给与2.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具体政策如下:
申报支持范围
(一)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游乐园(场)、数字剧场、音乐厅、歌舞剧院等文化旅游场所设备更新购置。
(二)文化旅游智慧化平台、数字化工程等建设所需设备购置。
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2.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3.经营范围包括文化旅游及相关业务;
4.1个单位申报1个项目,同单位可以打包一起,不要拆分。
5. 一定不能是失信单位和法律法规限制的单位,也不能是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项目条件
1.符合重点支持方向;
2.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相关的项目优先申报;
3.项目支持为设备更新,不需要履行报批程序,已批复的土建项目的设备购置可以申报;
4.所购置设备须直接服务于文化旅游主营业务;
5.确保一定用于设备购置,不得用于基建和软件;
6.项目计划年内实施,且尚未获得银行贷款;
7.贷款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
金融机构范围
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仅限于与21家全国性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贴息方式
对文化旅游领域有设备购置更新贷款需求,符合支持条件且2022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
申报材料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对贷款项目用途和真实性出具的承诺书;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备选项目表。
申报程序
文化旅游部门初审,发改部门根据文旅部门初审意见,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予以报送。确保项目质量,加强审核,精准填报,成熟一批推进一批。
事项提醒
此次申报主要是针对设备,不针对木栈道、游步道、停车场等旅游经营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并且明确设备直接服务于旅游主营业务。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设备购置不得包含“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