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09-******
项目名称: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0万元
采购需求: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15楼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15楼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崔健
联系电话:************7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15楼
联系方式:************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诗杭
电话:************5、************9
4.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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