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德阳市儿童福利院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儿童福利院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三)服务地点:德阳市儿童福利院
(四)服务时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采购需求:
1.单位概况
德阳儿童福利院位于罗江区万安镇狮丰社区三组。负责收养全市范围的孤儿,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康复照护、回归安置以及对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极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保教等服务;对全市孤儿养育状况进行评估;承担事实孤儿过渡性监护及弃婴临时救护工作;提供全市孤残儿童照料、看护等服务。
2.服务要求
比选申请人要完成记录宣传片的方案、设计、素材收集、脚本、文案创作、拍摄、制作(视频精剪、特效制作)、配音等全部工作。每月不低于4天根据比选人要求上门拍摄工作,持续12个月。并按照要求完成春节联欢会、儿童节现场节目、儿童福利院宣传录制、拍照等工作。具体拍摄制作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七)资金预算:人民币4.5万元
二、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影视拍摄、视频制作等相应资质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机构活动范围的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活动范围不包括影视制作但能够证明具备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提交报名申请之日前1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本次公开招标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四、报名时限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3日18:00止,逾期未报名并提交手续的,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8:00止,超过截止时间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比选申请文件必须按照A4纸装订成册,一正一副。首页必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比选申请文件需密封加盖骑缝公章,一经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或更改。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德阳市儿童福利院。
(四)报名投标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838-******61
五、本次比选活动相关说明
(一)本次比选活动由德阳市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拟定于2022年1月21日(因故顺延)在德阳市民政局会议室现场进行本次比选项目的评选工作。
(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满足比选要求并成功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从投标报价、服务方案、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选。
(三)比选结果在德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四)若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或所有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均低于65分,本次比选活动自动废标,不再另行通知。
德阳市儿童福利院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
宣传片拍摄制作要求
1.制作标准:
(1)音视频要求:采集质量:4096×2160 全高清画质;输出质量:高清版本(1920*1080);
①拍摄设备不低于以下标准:4KRED 数字电影机(或同等级机型)、4K 高清航拍飞行器、专业影视灯光、等高端影视器材。
②制作技术规格:数字高清1920*1080 格式。成片视频、音频质量: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或国家音像制品出版标准。
(2)片长要求:9-15 分钟。
(3)配音:国家一级播音员。
(4)语言要求:中文/字幕/ 。
①满足普通电脑、手机、平板、DVD
等日常使用的播放器播放。
②采购人其他播放要求的影片格式。
2.制作要求:
(1)该片要求全方位展示德阳市儿童福利院形象,同时要求持续拍摄记录大量涉院影像、图文资料,日常工作记录,创作团队对德阳市儿童福利院发展变化了解深入,感同身受。脚本、解说词创作要符合德阳市儿童福利院定位,并要简洁规范,利于口碑流传。
(2)本宣传片中所有素材必须为成交供应商本次原创,原创素材不低于 90%,非原创素材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才可以使用。不允许使用素材堆砌剪辑,如因使用素材导致知识产权和版权纠纷,本次合同中止,成交供应商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涉及德阳市儿童福利院工作记录特写,可在影片中体现二维、三维特效,情景再现等手法,使画面更具视觉感染力,增强影片与观者的互动感受。
(4)根据摄制需要、综合运用实景拍摄、航拍等手段表现,成品交付须把宣传片电子版视频文件刻录在 DVD+R 光盘上,并对刻录光盘做封口处理,同时将原始素材全部拷贝交采购人。
(5)摄制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面落实采购人审核与修改意见,直至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
3.售后服务:
自付款之日起一年内,免费对成片提供修改、更新及日常记录拍摄服务。
4.宣传片要求:
(1)突破传统形象片的套路,创意新颖,表现手法独特,构思自由。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脚本撰写,提交的方案、脚本应通过采购人审查合格。
(2)必须每周向采购人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具体项目执行情况并接受采购人的意见进行相应修改,保证保质保量完成。
(3)完成提交的影视作品必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对影视作品制作投放的相关要求。
(4)宣传片背景音乐要求无侵权,配音人员要求必须有主持人证,并经采购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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