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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依然
2022-1-10 10: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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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海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CS002 

    项目名称:海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  

    最高限价(元):******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海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1月1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采购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响应文件制作:
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0。
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5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6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4.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1月19日(含)11:3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气象路58号)2楼2008室,快递单上备注项目编号后五位,章老师收,************1;
拟在2022年1月19日11:30之后,2022年1月19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电梯上)]。
收件人:岑老师 联系方式:0574-******133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5、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6、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一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国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079  

    质疑联系人:国媛媛 

    质疑联系方式:0574-******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133 

    质疑联系人:宁波市海曙区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曙区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48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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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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