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改造项目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E******************600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对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多功能影院及展厅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
1.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招标文件中第2章 投标须知第18.1款中:“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1)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保险额度等) ,并将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 ”后面,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凭证),资格审查不合格。 ”内容予以删除。
2.“(2)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开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修改为:“(2)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开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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