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多媒体设备(2021年度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获准采购(采购计划编号:******26JH******0331)。
1.2.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委托编号:******26WT******0034)对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多媒体设备(2021年度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资金比例:财政资金(100%)。
2.3.资金落实:已经落实。
2.4.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0.0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此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2.5.采购预算及投标人填报的报价已经包含了产品生产制造、合格检测、出厂检测、出厂装卸、包装运输、仓储物流、保险、税金、利润、人工、随机工具及备件、交货、安装、调试、运行、培训、验收、因质量不合格退还货品、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在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调价申请。
2.6.采购内容:20套86寸交互智能平板、壁挂式实物展台、智能笔、一体化有源音箱、耳戴式无线麦克、电子教材(详见第四章技术响应及偏离说明)。
2.7.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仔细阅读第四章技术响应及偏离说明,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标准、参数,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替代在质量、性能、操作、功能等方面必须能满足采购人各类教学工作所需,并不得低于采购人基本需求。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经过综合评审成为中标人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质量缺陷、性能不足、操作不便、功能缺失等可能影响采购人各类教学工作的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商品退换,软、硬件功能增调等整改要求,采购人不承担因整改产生的任何费用。如中标人在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无责任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人以下责任的权利。
(1)提供虚假竞价材料;
(2)竞价产品与供货产品不一致;
(3)对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2.8.中标人如在合同签订后因自身供货及安装能力不足、产品质量问题、无法获得制造厂商的授权及支持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在固定期限内无法完成项目交验的,采购人有权视中标人违约,可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项目基本要求
3.1.供货要求:
3.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2.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应当与采购人教学计划时间高度契合,在收到采购人供货及进场安装的通知后(或项目合同的具体约定时间),30日历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填报更短的供货期)。该供货期已经包含投标人在向采购人全部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自愿承诺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并按约定完成供货、配送、验收、使用培训、不合格退换货等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时间。
3.1.3.工期逾期违约金:2000元/天(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3.1.4.供货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3.2.验收标准:
3.2.1.所供设备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填报的参数相一致,能够按招标人及相关项目主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
3.2.2.产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等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3.2.3.安装及调试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视为质量违约,违约金为5000元/次。
3.3.售后服务要求:
3.3.1.售后要求:自验收之日起,至少提供三年的整套设备及系统免费维护。
3.3.2.提供系统操作培训,以及硬件操作和维护的基本内容,直至工作人员完全熟悉整个工作流程为止。
3.3.3.自验收之日起,至少提供三年的整套设备及系统免费维护。至少提供1年免费的系统升级或维护服务。
3.3.4.故障响应时间应确保在1个小时内提供电话和网络远程协助解决,电话和网络远程协助无法解决时,确保4小时内提供现场维护。
3.3.5.提供终身免费纠错性维护及升级服务(包括软件系统的代码升级、版本升级等),电话及远程技术咨询和系统支持。
3.3.6.应配备售后维护小组,定期检查系统工作情况,例行维护和协助完成其他技术工作,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3.7.除易损件外,提供制造厂商三年全保及第2自然日上门服务,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存储服务器提供软硬一体,硬盘不返还服务。
3.3.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内容产生的一切费用,整个系统属于完整性系统工程,辅助设备、材料及软件未立全的,以满足整个系统完整需求为准,费用已经包含在报价中。在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在工作内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申请。
3.3.9.中标人应当提供4小时内一般售后服务,2小时内紧急售后服务。提供8小时×7天电话、传真、E-MAIL技术支持服务。
3.4.其他要求:
3.4.1.合同价款支付根据采购人的资金到位情况,并按照石林县财政性资金使用要求及相关规定,根据采购人资金计划进行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合同价款支付通知以前,必须有能力全额承担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且不能因此影响项目任务及质量。合同价款的支付一律不计算利息。
3.4.2.中标人因本项目所产生的税收,原则上应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损益(或利润)表)。营业执照显示成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投标人,可以仅提供企业内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损益(或利润)表)。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填报了专业技术团队人员及相关的技术方案。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任意法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5.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5.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5.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5.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5.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5.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5.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资格审查方式
5.1.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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