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教育户外大型全彩电子显示屏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中心大街7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0点1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2021-CS722
项目名称:城子河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教育户外大型全彩电子显示屏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
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投标,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商授权或代理协议)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集团公司与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10、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中心大街72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0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中心大街7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中心大街7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城子河区司法局
地址:鸡西市城子河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朱先生 04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百川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中心大街72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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