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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分行大楼室外彩屏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编辑:格非儿
2021-8-10 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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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室外彩屏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室外彩屏采购安装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相关的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大楼室外彩屏采购安装项目
2.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项目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8号
4.服务期限:单次
5.项目安装时限:90天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最高限价:1,226,022.00元(含税)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或经销能力。
2.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合法规范的生产能力及经营能力。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产品,不接受ODM产品和OEM产品。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参加该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信用中国(http://www.gsxt.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7.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信用查询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受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屏(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屏(加盖公章)。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委会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须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含财产冻结等情况)
9.投标人须出具参加该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须出具保密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人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2.投标人须出具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廉政监督提示书(回执),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syzbsc@163.com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24-******578  联系人:陈晨。
3.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内标书款未汇至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提交报名资料及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的投标报名为无效投标报名。
4.请投标人在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投标人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30日下午13:30时。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3.递交投标文件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收件人:陈晨 联系方式:024-******57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对于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的投标单位,本项目采用微信腾讯会议直播,开标前20分钟进行调试。
5.备注:由于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投标人可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及地方相关规定,并根据投标人所在地疫情情况选择是否到现场进行投标。对于不能到现场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方式,开标方式可采用微信视频会议直播方式。本项目如果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可参考以上方式进行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及采购人咨询。
七、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货物类下浮4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费的方式: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1.1%; 500~1000万元,0.8%;1000万~5000万,0.5%,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疑问的提出与投诉
1.对采购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报名期内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10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异议,接收异议及回复单位:
2.投标人应在规定异议提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
3.对异议回复不满意,应在回复后10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投诉。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和“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24-******162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电话:024-******578
传真:024-******601
邮箱:syzbsc@163.com
投诉部门: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财务管理部
投诉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4-******884
 
2021年8月9日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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