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展厅(特设教室)展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CS176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展厅(特设教室)展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40日历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采购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8月13日16:00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8楼012室 吕赟 收 0574-******541;
拟在2021年8月13日16:00时之后,2021年8月16日14:00时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收件人:吕赟。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7、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8、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nbitc@126.com
传真:0574-******460
9、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10、中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1、中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2、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3、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1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
15、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
地 址:宁波市孝闻街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5
质疑联系人:叶华永
质疑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0574-******4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41
质疑联系人:严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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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展厅(特设教室)展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CS176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展厅(特设教室)展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40日历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采购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8月13日16:00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8楼012室 吕赟 收 0574-******541;
拟在2021年8月13日16:00时之后,2021年8月16日14:00时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收件人:吕赟。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7、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8、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nbitc@126.com
传真:0574-******460
9、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10、中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1、中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2、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3、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1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
15、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
地 址:宁波市孝闻街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5
质疑联系人:叶华永
质疑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0574-******4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41
质疑联系人:严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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