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羌文化主题展厅改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6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汉中市-2021-******
2、项目名称: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羌文化主题展厅改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羌文化主题展厅改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项,
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非遗项目展示等进行数字化多媒体升级改造,让非遗“活”起来;运用高科技数字多媒体技术手段与传统技艺相结合,以科技复活绝技,让传统技艺焕发新的生命,不再受时空限制、无需繁复工艺,通过裸眼3D的视觉体验和人机交互方式展示传统绝技,让观众身临其境地观赏这项传统技艺,感受其独特魅力、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匠心精神,从而更好地传承发扬我们独特而宝贵的传统文化,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单位工作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3 00:00:00
至 2021-10-1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0 18:00:00
止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文件售后不退。(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6 10:00:00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群众艺术馆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虎桥西路566号
联系人:汉中市群众艺术馆经办
电话:0916-******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916-******5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4日
声明:本文部分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网络搜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汉中市-2021-******
2、项目名称: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羌文化主题展厅改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羌文化主题展厅改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项,
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非遗项目展示等进行数字化多媒体升级改造,让非遗“活”起来;运用高科技数字多媒体技术手段与传统技艺相结合,以科技复活绝技,让传统技艺焕发新的生命,不再受时空限制、无需繁复工艺,通过裸眼3D的视觉体验和人机交互方式展示传统绝技,让观众身临其境地观赏这项传统技艺,感受其独特魅力、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匠心精神,从而更好地传承发扬我们独特而宝贵的传统文化,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单位工作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3 00:00:00
至 2021-10-1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0 18:00:00
止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文件售后不退。(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6 10:00:00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群众艺术馆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虎桥西路566号
联系人:汉中市群众艺术馆经办
电话:0916-******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916-******5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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