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宁乡市地产招商推介会宣传片及招商手册制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顺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新城大市场新府路19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NXCG-F************53
项目名称:2021年宁乡市地产招商推介会宣传片及招商手册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2021年宁乡市地产招商推介会宣传片及招商手册制作项目 | 2021年宁乡市地产招商推介会宣传片及招商手册制作项目 | 1 | 项 | ******0 | ******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其它说明:
(1)、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以上近三个月指:2021年1月-2021年6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7-23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顺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新城大市场新府路197号)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07-27 0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顺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新城大市场新府路197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07-27 09:30
2、开启地点: 湖南顺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新城大市场新府路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1-07-16起至2021-07-21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文林 |
电 话:************0 |
地 址:宁乡大道16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顺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畅 |
电 话:************3 |
地 址:宁乡市新城大市场新府路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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