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学生文化活动广场-大屏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1-0311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学生文化活动广场-大屏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60
最高限价(元):******37.60
预算金额(元):******37.6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缴纳税收证明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
6、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不接受扫描件、彩印件报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
联系方式:(0991) ******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
电 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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