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公安局禁毒宣传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七台河市桃山区金桥家园13号楼商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HC[2021]0275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禁毒宣传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禁毒宣传片制作、拍录禁毒视频等。
合同履行期限:7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3.2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对以上企业相关记录进行核查,并提供查询结果。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3.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过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商业道德,业绩和履约情况良好。近期无不良影响或犯罪记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借用他人公司名义投标中标者 ,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 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七台河市桃山区金桥家园13号楼商服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七台河市桃山区金桥家园13号楼商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公安局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沿河街66号
联系方式:刘吉业************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华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金桥家园13号楼商服
联系方式:王女士046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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