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金马游乐公布,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合作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金马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金马文旅发展”)拟就共同投资经营管理大连市星海广场大型摩天轮项目(“大连之星项目”或“项目”),与大连星源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大连星源”)、大连之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等相关合作方开展对外投资并签署《合作投资协议》。
此次项目拟总投资为2亿元,将由金马文旅发展和大连星源以现金出资(含实缴出资、股东借款)+对外融资(含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构成。在确保项目公司已获得大连之星项目20年经营权的前提下,金马文旅发展将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980万元受让项目公司49%的股权,大连星源以实缴出资102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51%的控股股权。剩余投资拟以对外融资或股东追加投资方式解决,对外融资提款将根据项目公司建设进度实际用款分期申请。公司及金马文旅发展将根据项目后续建设实际需求,按照有关规则和要求另行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金马文旅发展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实施“先进游乐装备制造业+现代游乐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拓展文旅终端运营业务的重要主体。公司及金马文旅发展本次就合作投资、经营和管理大连之星项目,开展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合作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拓展文旅终端项目的战略定位。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投资,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持续推进大连之星项目的实施和落地,能够加速打造聚焦型、精品型的文旅终端项目,为公司持续开发更多优质文旅终端运营项目积攒经验,加快拓展公司文旅终端业务布局和产业链条延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文旅终端业务开发、运营和管理领域的整体竞争力,扩大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和业绩增量,为公司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