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实施2021年投影仪等办公设备类物资采购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2021年投影仪等办公设备类物资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投影仪、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等58项物资
5.工作内容:
投影仪、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等58项物资
6.项目地点:成都市。
7.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根据询价人要求2个月内进行物资交付。暂定开始时间2021年5月5日,暂定结束时间2021年7月4日(最晚交货时间以合同附件1物资采购清单中最晚交货时间为准)。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 3 年(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 1 个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 办公设备类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A503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成都地铁车辆段办公区
邮 编:******1
联系人:技术(李女士)、商务(赵女士)
电 话:028-******842 、028-******074
传 真:02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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