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发改审【2020】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巴发改审【2020】11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
2.2 建设地点: 巴中市
2.3 项目规模: 内部陈列布展、文物征集、复制,配套功能区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陈列展览区8000平方米,藏品库房区1000平方米,科研业务区400平方米,公共服务区800平方米,行政管理区400平方米,设施设备区40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21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1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1人):须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印章,专职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至少1人具备招投标代理高级及以上职称(附国家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人员查询网络截图及职称任职文件)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企业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网页登记截图)。3、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严禁使用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27.65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动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1年04月12日17时00分 至 2021年0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1年04月12日17时00分至 2021年04月15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
地 址:
邮 编: ******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8
传 真:
2021年04月12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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