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XXYGC******3#
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室展厅装饰工程于2021年03月19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4月1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开标,并于2021年4月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单位 |
蕲春县八里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震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鼎晟汇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71 |
******0.71 |
******0.71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日历天) |
60 |
60 |
60 |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安全生产许可及编号 |
(鄂)JZ安许证字 [2006]******1-1/2 |
(鄂)JZ安许证字 [2015]******2-1/2 |
(鄂)JZ安许证字 [2017]******9 |
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号 |
孙思雄 鄂************85 建筑专业 |
陈出新 鄂************09 建筑专业 |
段兴 鄂************51 建筑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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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04月01日18时至2021年04月06日18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13-******99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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