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春季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
《通知》要求,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搞“一刀切”;指导A级旅游景区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指导星级饭店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引导公众做到戴口罩、少接触、常消毒,养成“一米线”好习惯。
《通知》强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要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加强安全评估;指导A级旅游景区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加强地质灾害多发地段以及网红景点的安全监测和巡查,加强对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指导星级饭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加快形成“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要强化火灾风险防控,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通知》指出,要丰富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开展博物馆游、科技旅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一批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沉浸式体验项目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推动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消费方式发展。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
《通知》明确,要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诱导购物、“非法一日游”、旅游景区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无照经营、无证上岗、虚假宣传、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依法实施信用惩戒;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游客遵守疫情防护要求,践行“光盘行动”,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