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博物馆展厅服务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301
项目名称:清远市博物馆展厅服务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1 |
博物馆展厅服务升级项目 |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
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3 提供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4 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5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6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招标文件;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6.8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名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参与正式磋商时上述6.2-6.5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至 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3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盛景·观园 2 层自 01 号自编 202、203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盛景·观园 2 层自 01 号自编 202、2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博物馆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清远市博物馆
联系方式:卢女士076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3
联系方式:应先生076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电 话: 07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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