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独立法人;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1年3月30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3404@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亮化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苗女士 /陈先生
5、联系电话:************9/************5
绍兴市上虞亮化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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