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2021年)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要求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天山铀业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2021年)
2.2建设地点:新疆伊犁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2.3主要建设内容:宣传拍摄和制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天山铀业巨大变迁,绿色高效、示范引领、精神传承等作用;制作天山铀业公司企业宣传片15分钟以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展示企业实力。
2.4计划工期:100天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要求
3.1是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3.2拥有企业宣传片制作经验。
3.3对矿山行业有所了解,有矿山企业宣传片的制作经验。
3.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以上所有要求必须同时满足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获取日期: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5日。
4.2 获取方式: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www..cnncecp.com)发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登陆”,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找到本次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的采购文件,不在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5.应答文件的提交
5.1 线上提交: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2021年3月2日10:30前(与线下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并进行第一次报价。
5.2 线下提交(递交纸质版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2021年3月2日10:30前(与线上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将应答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5.3 提交应答文件地点:新疆伊宁市斯大林街四巷28号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5.4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人不予受理或在评审阶段否决其应答文件:
(1)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注册并报名的;
(2)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应答文件的提交;
(3)纸质版应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5.5 最终合同价格以实际谈判确定价格为准。
6.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斯大林街四巷28号
联 系 人:陈森龙
电 话:0999-******37
邮 箱:tsyxmc@sina.com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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