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展厅设计布展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第16层A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T******1002H
项目名称: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展厅设计布展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8,75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展厅设计布展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8,75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会展服务 | 其他会展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18,755.00 | 1,618,75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展厅设计布展采购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展厅设计布展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第16层A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第16层A号惠州市建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第16层A号惠州市建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
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
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G324(福昆线)
联系方式:0752-******0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建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第16层A号
联系方式:07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亭端
电 话:0752-******82
惠州市建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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