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办备案【2021】ZBC666B
1.2项目名称:枣阳市南城消防救援站电影院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2.52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1.5采购需求:枣阳市南城消防救援站电影院建设。(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信用中国网需查询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枣阳市书院东街30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套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书院东街30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书院东街30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南城电影院建设项目采购小组
地 址:枣阳市书院东街30号
联系方式:刘参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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