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虎村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CS)2021-005
项目名称:降虎村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特别约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参与磋商的为采购人邀请名单上的供应商;未在邀请名单上的其他供应商不予参与本项目磋商,不具备磋商资格,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100号
联系方式:黄工:0591-******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联系方式:陈工:0591-******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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