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安局反电诈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美物旺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MWWYZB2021-1201
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反电诈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宣传片拍摄制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拍摄,5个工作日内交付成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承制方应针对本片,配备相应的灯光师,录音师,场务等工作人员;(2)本片演员需专业院团二级以上或专职影视剧演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美物旺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美物旺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美物旺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十九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张君杰 电 话: 024-******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美物旺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 魏 佳 电 话: 024-******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 佳
电 话: 02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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