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液晶拼接屏项目(项目编号:LSDX-******,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根据签订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的液晶拼接屏项目)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液晶拼接屏的安装、保修。。项目最高限价为******0元(含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a)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0元(含)人民币。
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
2.3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记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也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经营异常或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4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5)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7日 -12月9日。
3.2 获取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15楼。
3.3 获取方式: 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发送至邮箱******1129@qq.com,审核后发送或现场获取 。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12月10日9:00前送至丽水市丽青路466号15楼。
4.3 评审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10日9:00,丽水市丽青路466号15楼。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
邮 编: ******0
项目联系人: 兰钟倩
电 话: ************2
联 系 人: 袁丽丽
电 话: ************2
电子 邮件: ******1129@qq.com
开户 银行: 工行丽水市处州支行
账 号: ******************4956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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