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电子大屏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数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33-W1010
项目名称:某单位电子大屏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数征求意见公告
预算金额:19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分包,主要包括室内全彩显示屏、室内LED显示屏支架、全彩LED控制卡、控制器、拼接器、视频处理器、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高清会议摄像机、高清视讯MCU、控制电脑、配电及供电系统等五部分(参数详情及具体数量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查询对应网站并打印查询截图页面加盖单位公章)。(五)认定投标人数量时,两家以上代理商使用同一生产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参加投标,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方式:按照邮箱递交报名材料、审核、缴纳标书费用、提供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1、邮箱递交报名材料;2、审核;3、缴纳标书费用;4、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发售,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邮箱递交报名材料: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附件2、3);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公告附件4);
(5)声明函(公告附件5);
(6)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公告附件6);
(7)报价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公告附件7);
(8)保密承诺书(公告附件8);
(9)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查询对应网站并打印查询截图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2.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例:某单位电子大屏项目2021-JW33-W1010XXXX有限公司。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照序号(1)-(9)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3.审核。公告期内,17时30分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会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7时30分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
4.缴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投标人以转账方式将文件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示例:“某单位电子大屏项目2021-JW33-W1010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原件1份至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请与采购人联系)领取纸质谈判文件。
采购机构邮箱:btwzcgz@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张女士
电话:0991-******85,0991-******83
附件下载:电子大屏招标公告附件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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