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党员标兵及党员教育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标段号 |
项目内容 |
完工期 |
1 |
党员标兵及党员教育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5.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获取方式: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09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A501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A501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郑州烟草研究院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371-******1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371-******320
电子邮件:******2415@qq.com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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