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吐鲁番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利用提升设计项目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木纳尔路1268号吐鲁番市文物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FWWJ(JZ)ZB009
项目名称:吐鲁番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利用提升设计项目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吐鲁番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利用提升设计项目方案编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依据主管部门有关吐鲁番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利用提升改造工程实施计划的批复,根据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规范标准及要求,进行吐鲁番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利用提升改造工程(馆藏文物数字化、数字化体验中心建设、数字化平台建设、“流动博物馆”教育服务体系)现场勘查、方案设计、方案申报、修改,直至通过评审论证。
备注: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PDF扫描件,发送至******7205@qq.com邮箱进行报名。
合同履约期限:45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木纳尔路1268号吐鲁番市文物局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7205@qq.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木纳尔路1268号吐鲁番市文物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PDF扫描件,发送至******7205@qq.com邮箱进行报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文物局
地 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木纳尔路1268号
联系方式:0995-******40、099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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