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公安消防大队_队史馆装饰材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2021]0015
项目名称:绥棱县公安消防大队_队史馆装饰材料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14,4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14,400.00元
采购需求:后附技术参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质需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投标企业信用声明。
4、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地点:绥棱县域内公安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7、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自行承诺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须自行承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无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信息”;在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 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来源: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四、评议办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 交付时间及验收: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验收
六、 价格及合同款的结算
1、价格:报价为最终结算价格,不能再作调整,需方也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合同款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
3、合同款结算办法为:验收合格后付款。
七、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
3、质量售后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遵守本条规定。
2、供应商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
4、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1份)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法定代表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响应文件装订必须采取无线胶装方式,对于活页式装订(如卡口装订、塑料皮夹装等)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正本、副本须封装完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须制作标书封套,封套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封套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绥棱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日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棱县财政局二楼西侧招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棱县财政局二楼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棱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园林大街路南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绥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繁华大街213号
联系方式:04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翔
电 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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