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WCGDLC-******71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展厅布展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采购文件作出有关调整: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2: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3: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3:00
供货、安装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且确认实施之日起45日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布置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2、为严格执行好国家、省、市及本单位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如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及与之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应使用邮寄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开评标;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供应商相关人员(仅限1人),须持本人行程码、健康码(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核对无误及体温测量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开标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出台,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执行)
3、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就磋商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供应商授权代表手机未接听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如招标文件中存在原件核验、现场答辩等供应商需派代表现场出席的非实质性要求,请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凡现场递交磋商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相关人员,需携带《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单位承诺书》原件出席,详见附件一。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防疫告知函》,详见附件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地 址:扬州市平山堂东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胡亚威 0514-******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亚威
电 话:0514-******113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gzgg&ggid=b0dc1f1d3b9f43f8a5faeb2b0a68ef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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