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新中国影都委托,就影院放映机设备维保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新中国影都
二、采购项目编号:XCZZ-YY-2021-065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名称:影院放映机设备维保
五、采购内容:温州新中国影都、温州新时代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影院放映机设备维保。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0.00元)。
七、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华夏影联(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会路9号4楼4F3A室。
九、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下14:30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1楼1号会议室;
谈判时间:2021年10 月29日下午14:30分整;
谈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1楼1号会议室。
十、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会路9号4楼4F3A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4。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新中国影都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99-90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会路9号4楼4F3A室
联 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00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019
温州新中国影都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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