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档案馆二楼展厅文化装饰、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zc@yzrxgc.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85
项目名称:扬州市档案馆二楼展厅文化装饰、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扬州市档案馆二楼展厅文化装饰、布展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作实施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实施、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中标单位在合同服务期间任何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与采购单位无关。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整体项目免费质保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水电部分免费质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zc@yzrxgc.cn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7月-2021年9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7月-2021年9月)纳税证明材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两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将组织供应商集中进行现场查勘,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并向采购单位领取现场查勘确认函。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查勘时,须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请供应商仔细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审慎投资报价。
查勘地点:扬州市档案馆(扬州市府西巷8号)
踏勘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10:00
联系人:侍女士 ************5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现场踏勘原则上仅限一人参加。参加现场踏勘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苏康码(绿色)、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等;
(2)提前24小时将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车牌号统计后发代理公司邮箱进行申报,否则无法进入档案馆;
(3)近14日无发烧、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关节痛、气促、腹泻情况;
(4)近14日内未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来自重点疫区未过隔离期人员或未过隔离期入境人员等;
(5)在指定区域等待,不得随意走动。
(三)各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途经(或从外埠到、返后已按要求隔离满28天,未出现任何症状)、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因进入代理机构需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绿色)、行程码等等,请各供应商所派人员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供应商后应尽快离开,不得在办公楼内聚集、攀谈、逗留。
(四)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档案馆
地址:扬州市府西巷8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李工************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1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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