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23页第九条中的“1、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取消,招标文件50页投标相应函中的第6条“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内容取消。
二、招标文件39页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第4条“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须提供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须提供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内容取消。
三、补充通知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 标 人: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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