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货及安装时间调整为:合同签订后40日内交付使用。
2、付款方式及条件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2)全部产品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3)安装施工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乙方移交全部资料后,经乙方申请,甲方支付该工程结算价款的95%;(4)工程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质期满后支付。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月22日北京时间13时30时。
4、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1月21日16:30时止。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 ************5、************3
如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以谈判文件为准。延期开标:2021-01-22 13: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甲方监督部门。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龙生海鲜酒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彩塔街29号联系人:胡先生、李先生
电话:************3电子邮件: lncht_******3.com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联系人:袁鹤铭、郭皋
电话:024-******278
电子邮件:lncht_******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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