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皮革时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一楼。
2.2招标范围:海宁市皮革时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拆除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展厅布展工程等。
2.3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2.4设计、施工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不分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注册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1月15日至 2021 年1月26日9时00分,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南楼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一: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递交地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703室,接收人:周小伟,联系电话:************1,为确保可靠送达,可事先电话联系接收人确认。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二:如现场投标的,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地址: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南楼5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
地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703
邮 编:******0 邮
编:******0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9 电 话:移动固话************2(******2)
传 真: 传 真: 0573-******987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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