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展厅升级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展厅升级,主要是对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展厅进行布展规划及落实展现,展厅区域氛围规划及布置(含灯光音响电子显示屏、展台展位定制等)等相关服务,要求展厅能够体现无锡物联网产业创新集聚的重要成果,并要求在新时代新格局中发挥激发相关企业精神动能的宣讲作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2.交付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完成设计、制作、施工;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无上限)。
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3%。
4.项目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菱湖大道200号微纳园。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01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2月08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13: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第4开标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8日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4(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七、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1年02月08日14:00
2.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评标室(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八、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雪峰、程鸿晴
联系电话:0510-******985 传 真:0510-******177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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