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副楼大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HZZC2020-G1-******4-HZSG)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以便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5楼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蔡晓敏
电 话:0774-******28
附: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采购单位: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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