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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9-4 7:41:50

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zx.huai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AKFDL-竞磋-******046

2、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2个月完成第一版样片,并且交付甲方审核,审核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要求,交付甲方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

1.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2.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3 供应商提供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

2.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格式三)

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 具体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园40幢B座二楼201室)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售价:磋商文件材料费用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磋商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方式:

文件材料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供应商必须在公告期限内以对公形式将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账号:

户  名: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清江支行

行  号:************97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 HAKFDL-竞磋-******046)
备注:

①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磋商确认函及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截图发送至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qq.com),并电话与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杨钱凤  联系电话: ************1。如因磋商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②已提交确认函和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扫描件发电子邮箱即可),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磋商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9 月 15日 下午14:30分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淮安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一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 2020年9月15日下午14:30 分    

2、开启地点:淮安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方式: 孙竹瑄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深圳东路98号            

联系方式: 0517-******068           

3、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钱凤

电 话: ************1

 

采购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日  期:2020 年9月3日

附件:
宣传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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