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影院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疫情期间以邮件形式进行报名登记,无需提供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0-ZB0681
项目名称:数字影院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清单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本项目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疫情期间以邮件形式进行报名登记,无需提供资料。
方式:疫情期间以邮件形式进行报名登记,无需提供资料。即将《报名表》(格式自拟,需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汇款底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邮箱hczb104@163.com,同时在邮件主题注明 “ZB0681 XXX公司(包号)报名”,并在邮件中填写开票信息。(账户信息:开户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账号:1100 1028 0000 5300 6877;标书款采用公对公汇款,汇款时请务必备注项目代理编号及包号,未注明项目代理编号及包号或采用私人账户汇款的,款项将退回原账户,视为报名无效),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公司登记邮箱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第四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第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总预算金额:¥98.******2万元
分包情况如下:
第1包:数字影院设备采购;分包控制金额:48.******万元;
第2包:数字影院声学装修;分包控制金额:50.******2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第2包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具有相应的从业人员;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被列为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五)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吕先生 010-******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贾东敏、蒲晓芳 010-******799-8042/8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
电 话: 010-******799-8042/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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