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景洪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及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景洪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ZC******************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财政审批编号:******00JH******2157
序号 |
名称 |
产品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室内LED彩色显示屏 |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
平米 |
12 |
2 |
接收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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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
58 |
3 |
处理器 |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
台 |
1 |
4 |
控制电脑 |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
套 |
1 |
5 |
通讯线 |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
箱 |
1 |
6 |
电源线 |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
米 |
100 |
7 |
配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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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8 |
编辑播放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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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9 |
边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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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米 |
12 |
10 |
安装/调试/辅材 |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
批 |
1 |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5.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及履约保证金
5.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2 质量保修期: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5.3 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
6.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6.1 采购预算金额:******0.00(大写:玖拾捌万元整)。
6.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付成交价款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成交价款70%,并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账户内拨入3%的质保金,质保金在验收合格1年后退还乙方。(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两种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任选其一。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8.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所有内容。
8.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本次磋商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9.报名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1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并前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领取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01)。
9.2未按要求办理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响应文件指电子响应文件。
10.2 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0年8月24日10时00分。
10.3 电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www.xsbnggzyjyxx.com。
10.6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全称)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1 |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
刘慧 |
************1 |
13.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3.1相关费用:报名费、代理(中标)服务费不收。
13.2保证金:******.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请于2020年8月24日10时00分前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不予受理。
收款单位: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
账号:************************-0116
14.银行来款记录绑定说明:
14.1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一致;
14.2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14.3来款金额必须大于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
14.4来款时间必须小于等于该标段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请供应商提前转账,若供应商未提前转账造成系统无法确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5以上四点都满足时系统会自动绑定;如不符合其中任意一点,则绑定状态显示“未绑定”。
14.6供应商的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出,潜在供应商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供应商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确认保证金缴纳成功。(保证金缴纳是否成功以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为准)。
15.集中采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国际会展A区二楼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翔 、王晓文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691-******01
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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