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公安局纪念馆美术制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B-CS2020-160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纪念馆美术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886.0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喷绘、牌匾、图版、灯箱、条幅、宣传海报、展板展架、标牌、背景墙、广告设计服务等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提供“信用中国”无违法失信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3009〕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获取费: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3日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农技大厦286号商服)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8月13日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农技大厦286号商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七台河分网
验收、付款: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支付货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公安局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农技大厦286号商服
联系方式: 04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女士
电 话:0464-******69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