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幕电影和喷泉)EPC项目澄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人资质条件第2条调整为: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评标办法中资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资质调整如下:
第1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删除,企业资质项总分由2分调整为1分。
三、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3调整如下: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限额设计:设计概算(工程费用)不得超过******924元(******360元下浮10%),且投标文件中的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 2.勘察(测)、设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算。 3.建安工程费: (1)核心设备购置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清单,采用清单报价(在保证最终效果的前提下,投标人可根据深化设计调整核心设备的数量,但不得改变核心设备的主要参数。)核心设备的最高限价为2697.0323万元(2996.7025万元下浮10%)。 (2)建安工程费:核心设备以外的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以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经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的材料价格)为计算基数,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设定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 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其他费(如研究试验费、土地租用、占道及补偿费、总承包管理费、临时设施费、招标投标费、咨询和审计费、检验检测费、系统集成费、财务费、专利和专用技术使用费、工程保险费、法律服务费等)包含在建安工程报价中,不再单列. 5.合同价=核心设备购置费+(预算价-暂估价-暂列金额-经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的材料价格)*(1-中标下浮率)+暂列金额+暂估价+经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的材料价格。 6.施工图纸完成审查后10日历天内出具工程量清单,并根据上述合同价计算公式确定签约合同价款。 |
五、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8月19日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调整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第一开标室。
答疑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根据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局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5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少兵
联系方式:0551-******500 ************7
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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