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展示馆内部装修工程设计
2、比选人: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3、建设地点:闽南师范大学校内
4、设计内容:对科技信息楼1601进行重新装修设计成含有闽南文化元素及现代高科技手段相融合的展厅布展。
5、工程概算:约50万
二、比选方式及比选办法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三、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信用承诺: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资料提交
1、资格标: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函(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承诺;
2、报价标
(1)优惠率投标报价(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3、比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应携带原件备查。
(2)资格标、报价标、比选保证金应分开密封提交
4、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及密封
(1)投标文件的格式:须按本投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分机构公章无效),否则申请书无效: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参加投标单位在投标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投标资料,投标资料逾期不补。
5、投标资料提交:各投标方应在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2020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给出比选响应。
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东门口保安室。
五、工作范围与工作时间要求
1、工作范围:闽南师范大学校园内。
2、设计服务工作时间要求: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
3、工期:15日历天(不含甲方审核时间)。
六、工程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设计费以工程项目预算审核价作为计费额,设计取费标准={30*4.5%+(预算审核价-30)*4.5%*90%}*(1-投标人所报优惠率)。(如预算审核价低于30万,取费标准是工程项目预算审核价*4.5% *(1-投标人所报优惠率)。注;优惠率≧0
2、工程项目设计中标人在提交设计成果后,待预算审核价出结果,先支付工程设计费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设计费的30%。
3、工程设计费报价应包括参选人完成本比选项目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设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即施工前期及缺陷责任期设计和上述风险费用不另行计算。
4、设计服务费取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结算价款或工期的增加而进行调整。若比选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
5、中选后的设计服务费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并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提交投标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申请,其中申请有效期为45日历天;
(2)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八、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时间: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与比选人签定合同;
2、设计服务费付款方式:工程项目设计中标人在提交设计成果后,待预算审核价出结果,先支付工程设计费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设计费的30%。工期延长,不增加设计费用。
九、比选办法
1、在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拆封申请资料。按顺序逐一拆封资料,先宣读投标报价。
(2)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比选满足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价不符合比选人规定;
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不符合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
发现在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2、确定比选中选单位
最低价中选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大于(或等于)2家,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报价大于(或等于)2家,则抽签确定。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十、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中选结果公示将在“闽南师范大学国资处(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公告发出后10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标。
十一、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闽南师范大学国资处(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
2、比选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开标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综合楼12层评标室进行比选。
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联 系 人: 沈老师 柯老师
联系电话: ************8 0596--******21 ************8
基建处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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